1.為了保證熱處理的冷卻效果,正火工件在冷卻過程中應從爐內懸掛分散的空氣冷卻,工件下應墊高,周圍應保持一定的空間通風。冷卻后,工件溫度應控制在300℃。
2.工件淬火時,應首先啟動冷卻介質(水或油)的循環系統。工件浸入介質后,應來回擺動,以提高冷卻效果。如果介質液量不足,應及時補充。
3.工件浸入油介質時,注意防火安全。
4.小淬火。如果冷卻槽離加熱爐太遠,影響冷卻效果,應臨時使用小水(油)槽,以確保工件及時放入冷卻介質中,獲得應有的冷卻效果。
5.對于高合金鋼(如3Cr2w8v),高溫淬火易裂時,應預冷,然后放入淬火介質中,防止熱應力產生淬火裂紋。
6.對于薄板和長軸部件,為了減少淬火過程中的變形,淬火介質應盡可能側向或直接浸泡在大板上,以減少變形。
7.對于雙液淬火的工件,如果有凹槽或模腔,從水中出來后,應倒凈積水再放入入油箱冷卻。油箱出油溫度一般為150~200℃(工件略冒青煙)為宜。
8.淬火后的工件必須及時回火,一般不超過2小時。
Copyright ? 2021 溫州強泰真空熱處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